給:幸福感最重要的因素

2012030912:42

 

文/ 洪蘭

最近不丹國王去日本訪問,帶給日本國民很大震撼,
不丹雖然物資享受不高,
但是97%的人民認為自己很幸福,
相反的,日本的國民所得超過4萬美元,
每年卻有3萬國民自殺,
所以日本政府宣布以後不再以GDP為基準,
改為調查人民的幸福指數。

很多人都誤以為金錢就等於幸福,其實不然。
很多有錢人活得並不快樂,
最顯著的例子,就是美國的休斯(Howard Hughes),
他富可敵國,卻活得非常痛苦,
他有嚴重的強迫症,害怕細菌,害怕傳染,
不敢跟人接觸,什麼都不敢吃,
最後可以說是餓死的。

最近10年來,心理學開始研究幸福感:
人如何才能感到幸福?
構成幸福的條件又是什麼?

哈佛大學的研究發現,
不必每天都有值得慶祝的大事,
很多快樂的小事累積起來的能量,
超過一件快樂的大事。

我們過去都把幸福寄托在未來或別人身上:
等我娶到她、等我升到總經理、等我存到一百萬…,
研究發現這種大事帶給你的幸福感
不及你每天都有幸福的小事,
如能力被老闆肯定、同事愛戴你、
吃到好吃的食物…,
都會帶給你快樂,這些累積起來的快樂能量,
大於久久爆發一次的快樂能量。

昨天下大雨,有個全身淋濕的警員告訴我,
他在指揮交通時,有位女士把車窗搖下來,
對他喊道:「辛苦你了!」
他說,剎時疲累都不見了,
相信對他說這句話的女士也是一樣快樂。

最近美國很多企業在推「10/5 Way」,
即員工在看到同事10呎之內,要作眼睛的接觸;
5呎之內要打招呼,他們發現員工因此快樂了許多,
生產力和業績都提升了。

2008年一個研究發現對生活不滿意的員工,
每個月要多請1.25天的假,
換算起來1年少了15天的生產力;
生活滿意度高的大賣場員工,
每 1平方公尺 可以多做21美元的生意,
1年就替老板多賺了3,200萬元,
這就難怪現在大老闆突然關心起員工的幸福了。

要增加自己的幸福並不難,
研究發現每天花幾分鐘寫下3件你感恩的事;
昨天所發生有意義的事;
送一個正向的訊息給你的親友;
運動10分鐘;冥想10分鐘,
每天這樣練習,你的思想會導向樂觀,
而且它完全不需要工具或設備就能做。

有個公司發現4個月之後效力還在,
沒有做幸福練習之前,
它的生產力和職場快樂指數在35分的量表上是23,
做了以後上升到27。

現在職場工作的壓力都很大,
其實社會支持是抵抗壓力最有效的方式,
它們的相關是.71,
如果你知道抽煙和肺癌的相關才.37,
你就知道社會支持有多重要了。

社會支持和幸福感,
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給」(provider),
從服務他人身上得到自我肯定與自我價值。

美國總統傑佛遜說:
當蠟燭點燃另外一根蠟燭時,
它自己沒有損失,但是房間卻更亮了。
「給」才是幸福感最重要的因素。

當你替別人著想、幫助別人時,
別人快樂,你自己也幸福,
這才是真正的雙贏。

(中央大學認知神經科學研究所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