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能放下自己,你就越快樂
越能放下自己,你就越快樂。讀一些無用的書,做一些無用的事,花一些無用的時間,都是為了在一切已知之外,保留一個超越自己的機會。
想悅己,你得先弄清楚究竟“誰”是你自己
也許你和我一樣有過這種經驗:一件起初看來會讓自己開心的事,最後卻反而讓自己痛苦。比方現在大家都在熱議ipad和iphone,假設我想我也可以擁有一件,必定會很快樂。於是我高高興興地跑去排隊購買,結果排隊時被人插隊,踩到腳,日曬雨淋,終於輪到我了,卻說賣完了。我可能因此變得好生氣,好憤怒,原本想要悅己的事,結果變成虐己。
我還認識有些人,一輩子都活得很難過,總是記得十年前某某人欺騙他傷害他,或是某些童年陰影讓他很不快樂。其實他仇恨的那些人,有的說不定早就不在人間了,剩下的也早就不再來往,發生的事早都變成歷史。真正讓這些事過不去的,其實是這個人自己放不下。這時這個“自己”就變成封鎖自己的牢籠。他被關在那些難過的記憶裡面,太在乎自己要求的正義沒有獲得,補償沒有實現。他想用怨恨來補償快樂,卻離快樂越來越遠。
你看,我們變得和追求快樂的目的背道而馳,往往是因為沒搞清楚,那個想要取悅的“自己”,究竟是誰?他是哪些部分構成?或是糊里糊塗把父母、老師、朋友,甚至大眾傳媒告訴你的需要,不假思索的當成自己的需要,或是固執地認為應該堅守一個理論不應該改變的自我,把自己變成“自我”的囚徒。
所以我常覺得,放棄“自己”這個概念時,說不定會快樂很多,輕松得多。
和“自己”保持距離,才能找到你自己
我們常常要透過別人這面鏡子,才能瞭解自己。但既然是鏡子,就有可能變形或扭曲。這時,我們要靠自己敏銳的感覺看清楚自己。每當你覺得快樂或不快樂,滿足或不滿足時,你都清楚地跳出來看一下自己,這時被刺激被滿足的究竟是什麼?我需要這樣的滿足嗎?人的確很難認清自己,唯有常常問自己問題,離自己有點距離,你才能清楚看到那個狀態下的自己是什麼。
拿最近發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來說吧。上個月,我到北京工作,剛到第一天,正在準備第二天一場千人的盛大活動,家人忽然來電話告訴我,我從上大學起養了17年的貓,小吉,忽然死了。那一刻,我腦中一片空白,毫無意識的猛然站起來。小吉像我的女兒一樣,跟我很親,從小就會爬到我的毯子上來睡,我一直看著她長大。
我連著好幾天都擺脫不了那種空白,不可抑制的想象她最後倒在地上的那一刻——她可能拼盡力氣的發出最後的哀鳴?抑或疲憊至極的沉沉睡去?生命究竟是什麼?那具躺卧的軀體分明就有小吉的樣子,但它比起之前還爬得起來的活物到底少了些什麼,或者多了什麼呢?
我很難過,就像失去一位親人,慢慢,我開始思考,我究竟在為什麼難過?也許我難過的只是從此失去某種習慣:比方我以後再也不能回到家的時候,用一種特有的聲調呼喚她的名字,期待她的出現;晚上睡覺時,也再不能期待她跳到我的枕頭上,用它的小腦袋頂我的頭;沒辦法再在我的衣服上找到她的毛……這些東西我知道以後不會再有了。
我發現,難過的其實並不是失去這個伴侶,而是失去了我自己身上的某種習慣。為有什麼事情你從此不會再做了而難過,就是一種很強烈的執著讓你不快樂。
快樂不快樂都是背後有一隻手在推你
我們常常會為失去的東西難過,但最好玩的是,東西還沒到手,我們往往就已經開始擔心會失去它。其實你沒得到的東西,本來就不是你的,失去的東西也不是你的。用佛語講就是“過去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就像我的貓它離開了,它就不再是我的了;我未來會得到什麼,它也還不是我的,我乾嘛那麼揪心它?
人最痛苦,好像都在為“已失去”和“未得到”糾結。
越能放下自己你就越快樂
對現代人來說,愛情也常常是喜憂參半。我們聽過太多女人為男人而心碎的故事,也聽過太多男人為什麼會花心、好色的理由,甚至有人對此提出生物學理論。但我想說的是:人並不是自然的囚徒,人有能力擺脫本能的束縛。我們今天所有的道德規範,都來自對自然本能的約束和否定。
我承認,在花心這個問題上,男人可能有各種各樣的理由,甚至有客觀理論支持,但這些都不表示可以成為一個藉口或必須發生的事。在愛情世界里,男人對女人的誤解,女人對男人迷思,也許的確有很多客觀事實依據,但我相信,都是有能力去改變這些東西的。
在愛情中,往往越沒有自己,越快樂。太強調對自己的滿足,是欲,不是愛。欲望這個東西可怕在,它永遠滿足不了。好比買車,有了勞斯萊斯,還希望有布加迪,還需要純個人訂造;搭飛機,搭頭等艙,不如買私人飛機……你會發現,這個過程永遠無法滿足。在愛情里也是這樣,如果你總想滿足自己,你就永遠不會得到終極滿足。當你越能放下自己,投入像冒險一樣的過程裡面,你才開始快樂。
越不期待目的,越能得到意外驚喜
我們常說:生有涯而知無涯。於是常常有人要我開書單,希望能在有限時間里多讀有用的書。可我總覺得,讀書到底有用沒用,我沒辦法幫別人回答。從我自己的經驗來看,一些起初看來很沒用的書,有時卻會變得很有用,這個有用是超出你原先想象設定範圍的。
我這輩子到現在,擁有的或者獲得的最巧妙的想法,恰恰都來自讀之前沒想到它會給我帶來這種用處的書。
我們總希望做的每件事、度過的每一顆都要有用,於是不再留時間散步了,不願意坐在窗下發呆了。換句話說我們不閑了,這樣其實少了很多孕育靈感的機會。當我們失去這些機會,人就不太會有大變化,很難跳出原有的格局。
為什麼?你看“用”是什麼意思?它就是你已設想好的目的。當你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滿足既定目標,你就沒辦法發現在這個目標範圍外,更廣闊的可能性是什麼。所以讀一些無用的書,做一些無用的事,花一些無用的時間,都是為了在一切已知之外,保留一個超越自己的機會。人生中一些很了不起的變化,就是來自這種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