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總比記得好

2013032508:54

 

 

一個人越是試圖去強調什麼,事實往往就正好相反。

有人嫌自己的脖子粗短,於是刻意繫一條小領巾或穿高領襯衫遮蓋有人覺得自己的嘴巴太大或嘴唇太厚,因此在擦口紅時刻意將嘴巴畫小身材不夠修長,就穿越高的高跟鞋;腿太粗,就套上黑色絲襪。

想想看,這些打扮就真的能遮醜嗎?

還是在越描越黑的情況下反而欲蓋彌彰?

一個凸頭的先生,若是想借重僅有的幾根頭髮,去掩飾他光禿的頭頂人們反而會注意到他的不毛之地。

一個微胖的女士,如果刻意穿著黑帳棚似的衣服,嘴巴不停的說節食那麼大家除了注意她的胖之外,還能看到什麼呢?

任何人們想強調的部分,即顯露出他所欠缺的。

一個越無知的人,就越愛展現自己的知識;一個不怎麼有錢的人,就越喜歡炫燿他的財富;一個越無能的人,就越會急著表現他的能力。

沒錯,當一個人必須一次又一次地強調某件事,是因為他自己都不相信;當一個人必須一次又一次地說自己是什麼,事實上他什麼都不是。

試想,如果你房子裡的燈是亮的,你需要到處去告訴別人說:『看,我們家的燈是亮的。』

需要嗎?事實就擺在那裡,你需要去強調嗎?

就像太陽升起的時候,它的光亮自然會散佈開來,你無須強調你是光亮,你已經是了。

反之,如果你必須一再告訴別人,你有什麼、你是什麼,那麼,你就不是了。【 報紙文章分享】